🎯 什麼情境該想到我

當你「看到對方臉色差、語氣怪,或突然對你疏遠,卻不確定是不是針對你」的時候;或當你正要對某人下一個負面結論之前,先用我查證,別把猜測當事實。

⚙️ 怎麼用(步驟 / 公式)

  1. 描述行為:只講你客觀觀察到的事實,不加評價。
  2. 提出至少兩種詮釋:對同一個行為給出兩種以上可能的解釋。
  3. 請求澄清:把判斷權交回給對方,請對方告訴你哪個才對。

範例:「你這幾天都沒笑容(行為),我不確定是有事煩心(詮釋一),還是只是比較平靜(詮釋二),可以跟我說嗎?(澄清)」

🧪 我實際套用的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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⚠️ 注意 / 什麼時候不適用

  • 語氣、表情要中性一致:如果嘴上問、臉上卻已經帶著責備,等於你早就下了判斷,檢核就失效了。
  • 看場合調整:在高語境文化、或面對長輩/上司時,把三步完整攤開「有話直說」可能顯得尷尬,可精簡處理。
  • 立場明確對立、太複雜或太嚴重的議題,光靠查證不夠,改用【工具-枕頭法】增進同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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